农教务[2004]30号
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是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规范试题命制、试卷评阅及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逐步实现课程考试试卷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教厅〔2004〕21号)和《华中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农教务〔2004〕19号),制订本细则。
一、评估目的
1.进一步明确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基本要求,全面提高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及管理水平,促进考试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2.探索考试方式、方法改革,进一步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3.通过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质量,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二、评估原则
1.质量性原则。评估指导思想、项目设置、内涵标准均严格体现本科课程考试要求,试卷质量评价要求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并体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
2.规范性原则。确定评价标准从实际出发,根据课程考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制订评价标准,规范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3.客观性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和院系管理工作。
三、评估依据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四、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院系自查与学校评价相结合,以院系为主的方式进行,遵循“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体现规范、注重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及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1.院系自查。各院系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精心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向学校报送自查报告、被抽查试卷等相关文件、材料。院系自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 组建本院系评估专家组,具体负责本院系的自查指导工作。
② 按照评估要求,全面评价本院系课程考试试卷的质量及管理情况,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对每门课程试卷及学生答卷全面彻底自查并评分和形成自查报告,院系最终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找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
③ 自查总结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自查工作组织及整体情况描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对评估指标各项目自查情况的详细描述;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
④ 报送本院系自查总结报告和学校抽查的有关材料。
2.学校评价。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院系试卷质量及管理进行评价,主要内容有:
① 随机性抽查课程结业考试试卷及部分学生答卷,课程试卷抽查比例一般为20%,但每院系不得少于5门;
② 课程试卷质量评审。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被抽查课程试卷(含a、b卷及其配套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审,学校聘请由院系推荐的学科专家分散进行,给出评估分值,形成评估报告;
③ 组织专家组听取院系评估工作总结,重点听取问题汇报和整改措施,并现场对院系的试卷形式、评阅、分析及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性评价,按照试卷评估指标体系,对抽查的试卷进行评估,给出明确分值;
④ 给出院系试卷质量及管理的整体评价。
3.评估反馈。召开教学院长(主任)专题会议进行评估反馈,对试卷评估工作进行交流,表彰先进,总结成果,推广经验,积极整改,切实提高本科课程考试质量及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考试方式、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
五、评估结果
1.各指标的评估等级按教学质量定性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具体内涵,介于a、c之间为b级,低于c为d级,各等级相应系数分别为1.0、0.80、0.60、0.40。
2.各项目实际得分=项目分值×所获等级系数。
3.单门课程考试试卷评分=∑各项目实际得分。
4.院系评分=∑抽查课程试卷评分/课程门数。
5.在自评和学校评价中均按以上记分方法评定最后得分,评奖结果以学校专家组评分为主。
6.评估等级:总分≥90为优秀,90>总分≥80为良好,总分<80为一般。
六、评估奖励
根据评估结果和组织情况设优秀奖和组织奖,根据最后评分排序和评估等级设奖,评估等级至少在良好以上方有资格参与评奖,评估优秀奖设一、二等奖若干;根据院系评估组织和成绩排名情况设定评估组织奖,奖励实行物资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获奖院系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附件: